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等被处分
原标题: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等被处分
本报讯(记者 洪梅芬)昨天上午,市纪委通报了黄浦区部分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以及对黄浦区委书记周伟等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
近日,市纪委对黄浦区部分干部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4年12月31日23时,黄浦区政府与上海广播电视台在外滩源文化广场举行新年倒计时活动,区领导参加。结束后,外滩投资集团(黄浦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周旭民邀请黄浦区委书记周伟等人到益丰外滩源商场察看跨年活动,到了商场三楼,进入已结束营业的空蝉餐厅(由外滩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吃夜宵。周旭民让位于空蝉餐厅对面的壹藏餐厅(同由外滩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提供了寿司、面条、汤圆以及饮料、清酒,共消费2700余元,未付费。用餐人员包括:黄浦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彭崧,原任黄浦区委副书记、现任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孙甘霖,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金喜,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成等人。用餐期间,获知外滩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后,周伟等人离开空蝉餐厅赶去现场。
周伟等人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周伟、彭崧、吴成因对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负有相应责任,一并处理。
■处理情况如下:
周 伟 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 崧 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孙甘霖 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吴 成 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曹金喜 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陈 靖 黄浦区政府党组成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田作庆 黄浦区区委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杨 奕 黄浦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杨国威 黄浦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旭民 外滩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在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反复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下,周伟等人顶风违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