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办召开全省扶贫系统改革创新工作会议推动扶贫开发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并将《贵州省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作为附件同步印发执行,俗称“1+2”政策性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1+2”政策性文件精神,6月11日,贵州省扶贫办召开全省扶贫系统改革创新工作会议,会议上,贵州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对“1+2”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后体质机制改革方面相关的重要内容、重要环节、需要把握的原则和问题等进行强调、安排和部署。旨在进一步理清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思路,推动扶贫开发转型升级,在改革创新中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扶贫迈上新台阶。
叶韬说,当前,全省扶贫系统要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按照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关于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培育“三个品牌”,推动“五项工作”的明确指示(一个目标: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两个重点:突出精准扶贫到户和实施片区规划;三个品牌: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挖穷根”;实施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发展特色产业“换穷业”;实施生态移民搬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挪穷窝”。五项工作:一是抓好建档立卡,二是组织驻村帮扶,三是增加扶贫投入,四是实施片区规划,五是推动社会扶贫),遵循“扶产业、强基础、提素质、优保障、保生态、促开放”的基本思路,把就业作为优先目标,把提高素质作为根本途径,把“六个到村到户”作为缩小东西部差距的重要手段,立足一个定位(把2014年定位为“扶贫攻坚改革提升年”),瞄准一个目标(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内生动力,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确一个主题(下放权利、加强监管、创新机制、先行先试、探索路子,为全国扶贫开发作出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推进产业扶贫,强化素质提升,加快社会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扶贫开发新的突破,以扶贫开发的成效为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叶韬指出,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改革工作,要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加快推进乡级报账制步伐。扶贫项目管理机制的改革工作,要下放审批权,对扶贫项目审批管理,全面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严格扶贫项目运行流程,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全省实行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省下达资金计划→县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乡镇申报项目→县扶贫办初选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下达项目资金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同时通过“贵州省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平台”逐级报省备案→乡镇组织实施项目→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省市抽验。在此流程中,要把握好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要求、明确项目立项批复、审批实施方案、项目及时报备、分级分类公告公示、规范项目报账管理、加强项目验收和评估、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十个步骤。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要明确各级职责、明确监管方式,采取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方式,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叶韬说,现在我省扶贫攻坚体制机制改革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这此改革对扶贫开发工作转型升级,对把我省建成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对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我们要迎难而上,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各级扶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和凝聚力;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障碍,使扶贫开发才能登上新台阶。
贵州省扶贫办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市、州、县、区扶贫办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