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纠正地方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原标题: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
破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收益下限可提高至50%,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转制科研院所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改进和完善GDP核算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出台文件,指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据新华社电
□意见综述
2020年形成相关制度环境
这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全文约9000字,共分9个部分30条,包括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进而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意见要求,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扩大企业在决策中的话语权
意见强调,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意见强调,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
□十大看点
看点1核心位置
科技创新在全局中居核心位置
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居于什么位置?意见指出: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意见明确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四个坚持”和一个目标:坚持需求导向、人才为先、遵循规律、全面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看点2清除障碍
纠正地方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如何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是关键。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意见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此外,改革产业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
看点3重奖精英重要人员科研收益不低于50%
为了激励成果转化,意见提出,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同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点4天使投资
要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
为了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同时,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看点5企业话语权
让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政策
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的主体?意见提出,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
看点6技术移民
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引人才
为了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意见提出要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看点7GDP核算
改进GDP核算体现创新价值在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
看点8市场导向
转变国家对创新的投入方式意见明确,要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看点9改革转制
转制科研院可组建研发集团
“集团化”和“市场化”是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的两个重要方向。意见提出,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同时,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
看点10产学研融合
科研人员可带项目成果创业
为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