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流动人口寄住公寓”破解社会治安管理难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红花岗区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治安管理难题,创设了“流动人口寄住公寓”,有效破解了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创新思路、有法可依。我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打破“黑旅社”传统定位,由区委政法委牵总,将家庭式“黑旅社”界定为出租性质,整合为“流动人口寄住公寓”,统称短租房,按时间长短分为时租、日租、月租和年租。通过实施正规化长效管理,既满足入境流动人口住宿需求,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督管理,也保障了1400名群众的就业需求。
建章立制、按章经营。制定实施《红花岗区流动人口寄住暂行规定》、《红花岗区流动人口寄住点规章制度》、《红花岗区流动人口寄住人员信息录入规定》、《红花岗区流动人口寄住点考核奖惩规定》等管理制度,实施一套管理系统,所有入住者都要实名登记,对不登记或乱登记的经营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建立机构,业主自治。成立流动人口寄住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会员。管委会在镇(街)、派出所监督指导下对流动人口寄住公寓实施日常管理。
加强指导、严格奖惩。镇(街)、派出所定期不定期对寄住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网络抽取、实地核查等方式检查寄住公寓管理情况,将检查结果作为每季度对公寓经营者的评比考核依据,对连续三个月评为良好的予以奖励、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进行停业整顿、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对存在问题屡整不改和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取缔。
截止目前,流动人口寄住公寓系统登记的人员信息平均每月达到2万余条,共计70万余条。火车站、客车站等警情高发片区发案率下降90%,破案率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实现社会管理、民生需求和警民关系的融合、协调发展。(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