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发挥派驻优势将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16.06.2019  14:36

  “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背后反映出单位存在自身监督检查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尽快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近日,长顺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县供销社存在公款购买纪念品发放等问题。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对供销社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的同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要求该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这是贵州省积极探索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提升监督质效的生动事例。

  去年以来,贵州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的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省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室管地区、组管单位,室主协调、组助实施”的协作运行机制,建立由省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省直派驻机构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推动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将省级层面派驻机构数从35家减少为24家,并统一用数字编号来命名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的权威。今年以来,省直派驻机构立案111件,结案120件,处分118人,同比增长70.8%、106.9%、103.4%。

  “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不够、主要领导到点检查调研次数不够、选派的驻村干部履职不力,擅自撤离帮扶点……”5月13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召开集体约谈会,对8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省管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自身问题扎实抓好整改。

  “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说,通过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针对市、县派驻机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省纪委监委对症下药,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派驻、集中办公。

  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常态化对所监督部门开展各类监督,全面摸排和动态掌握监督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治理,促进部门政治生态好转。同时,探索执纪审查协作模式,进一步凝聚了工作合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市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改变了原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监督方式,为开展日常监督、整治顽章痼疾找到了有力的抓手。”兴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初,该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部分中小学存在收取学生保险“返点”费的问题。兴义市纪委监委收到情况反映后,立即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生平安保险“返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全市存在问题的101所中小学限期清退返点款58.68万元。同时,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重申相关纪律和规矩,督促教育部门找准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与巡视机构配合力度。”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把巡视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一个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所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实现派驻监督的新突破。(黔清风 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