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检察院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通报,开展国庆前廉政教育
30.09.2015 15:02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2015年9月28日,本院召开全院干警会,会上纪检组长传达了中纪委《关于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省纪委《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主持会议的本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钱长贵强调:今天我们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对天津市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对铜仁市德江县袁场中学副校长张金刚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州纪委对义龙试验区郑屯教育集团主任兼郑屯中学校长陈万龙等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三份通报,这三个通报2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有公款送礼、收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剖,全院干警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钱长贵要求:全院干警不能接受与行使检察权有关的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节礼。计财部门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国庆期间除反贪局、反渎局因查办案件需要动用公车,其余公车全部封存。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局负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强化对分管部门干警教育管理,管好分管部门负责人、带好分管部门干警、作好表率,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纪检组在国庆期间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30.09.20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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