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典型问题 重申作风纪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日前,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贵阳市花溪区农资日杂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3月,花溪区农资日杂公司获得贵阳市城市快速铁路项目房屋、土地、附属设施等首期征收补偿款714万元,该公司违规用其中的120万元向公司60名职工发放奖金。农资日杂公司党支部书记杨星、经理董长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有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遵义市仁怀市计划生育协会原专职副会长袁华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9日,袁华忠以“接待安顺市紫云县计生协会”名义,用公款3600元和单位4瓶汉酱酒接待同学韦某某等人。当天下午,袁华忠还使用本单位公车陪同韦某某等人到习水县游玩。袁华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了相关费用。
安顺市紫云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副主任韦莉等人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5年7月,韦莉与该局基础建设和社区建设股、民间组织管理所负责人吴修固等4人,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在青岛农业大学举办的业务培训。培训期间,韦莉等人不按规定在培训地点就餐,并公款报销在外就餐费用5276元。韦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修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赔了违规报销费用。
六盘水市钟山区安监局非煤股负责人文兵、双戛乡安监站原站长王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12月,为了感谢文兵和王赟在安全管理方面给予的指导和照顾,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刘某某分别赠送每人价值2460元的烟酒、茶叶等礼品。文兵、王赟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上交了违纪所得。
黔南州贵定县宝山街道办事处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应宝山街道办事处宝花村的邀请,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原副主任张明海、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原主任靳菊杰(宝花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柏启梅(宝花村包村干部),县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工作员潘正华(宝花村村委会原主任助理),与该村村支两委成员等一行14人到江西庐山、井冈山旅游,共计花费75376元,从宝花村集体资金支出。张明海、靳菊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柏启梅、潘正华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宝花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常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赔了旅游费用。
毕节市赫章县公安局侦察大队干警游能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期间),游能驾驶单位公车搭载3名亲属到韭菜坪景区游玩,被赫章县纪委明察暗访组发现。游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报重申了有关纪律: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遵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通报公布了省纪委“四风”问题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信访室;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jubao,也可使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微信公众号gzsjwjctwz举报。
“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察厅将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