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

29.04.2015  20:55

  黔教纪〔2015〕10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省属高等院校、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厅(委)六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按照4月23日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省纪委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曝光台”下载 ,网址:< http://www.gzdis.gov.cn/index.html )>层层传达下去,早提醒、早教育、早打招呼,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始终紧绷纪律之弦,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变通反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到及时布置、及时预防、及时检查,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


  二、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狠刹歪风邪气。继续盯住具体问题,要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关注和推动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让“四风”无处遁形。要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举报渠道;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绝不姑息,使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反面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正人先正己,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守党规党纪,强化廉洁从政


  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品礼金,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厅(委)六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落实请销假制度,及时请示报告,要求要更高一些,标准要更严一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851-85282945。


  请各单位(部门)将“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85283154。


  中共贵州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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