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举办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周年活动
2016年5月18日,为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进一步加大依法修志、依法治志力度,积极宣传全省地方志工作成果,提高地方志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贵州省举办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活动。活动由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贵阳市地方志办承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田洪,党组成员、副主任曾健、归然、黄远良、梁贵钢及专职纪检监察员黄劲松,贵阳市委常委、 市政府副市长杨赤忠,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和部分县级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地方志工作突出贡献专家等80人参加了活动。
纪念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观“贵州省地方志成果展”,展览展出了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领导关怀、依法修志、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成绩和编纂出版的地方志书、年鉴成果数百册,这些修志成果,客观、详实、全面、系统地记载了贵州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较好地反映了贵州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科学决策、科研教育、学习历史、增长知识的重要文献。第二阶段:召开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为地方志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从事地方志工作30年以上专家代表颁发荣誉证书,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地方志工作机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4名专家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田洪主任在座谈会上回顾了依法修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强调指出:全省地方志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牢政治方向、增强党性修养、增强看齐意识,围绕深化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一要高举依法治志旗帜,不断推进全省地方志法治化建设;二要以“一纳入、八到位”为主抓手,进一步将依法治志落实到实处,为地方志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三要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实现依法治志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果、新突破。
归然副主任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要求:要以《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强化依法治志的力度,一要围绕树立地方志工作的法治思维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法、措施合法、结果合法;二要围绕创新法制手段抓好落实,逐步实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研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依法传志,不断拓宽地方志法制工作的外延;三要围绕地方志工作的法定目标抓好落实,到2018年实现三级志书编纂全面完成和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