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通报(第6期)

08.05.2015  13:45
第6期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           2015年5月8日  
  为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厅纪委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任务,通过督促落实、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等方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向反腐倡廉要生产力、向作风纪律要凝聚力。现将近期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   厅党委举办了一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和两期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省公路局把设备物资处和开阳公路管理段作为廉政示范创建点推进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外接工程审计清理工作。省道路运输局开展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查纠“四风”明察暗访活动1次。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组织赤水航道管理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执行中央八项等纪律规定明察暗访基层单位12个,执法大队(含超限站)17个,监督检查干部78人次。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党建工作例会1次,组织部分党总支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通报两起6人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交通建设集团在厅纪委安排下启动“如何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课题调研工作,对四个项目公司开展“阳光工程”专项检查,并确定3个“阳光工程”创建示范点。公路工程集团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活动,在花安项目开展警示教育1次。路桥集团公司出台《严肃纪律作风“六条禁令》扎实开展强化红线底线意识严格监督履职专项督查工作。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省交通质量监督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月继续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督查和抽查工作。   二、强化红线底线意识,严格监督履职工作开展情况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威宁县交通运输局、仁怀市交通运输和厅属单位各单位均按照厅纪委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截止4月30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书面材料的单位有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厅纪委工作要求,厅及厅属各二级局、厅直各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含三大公司)继续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按时报送2015年3、4月份《治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月报表,除省公路局收到2人上交礼金0.7万元外,其余单位均为“零报告”。截至目前,1-4月,厅及厅属各单位共有6人次上交礼金1.66万元,2人次上交购物卡0.6万元。   四、五一节期间公务用车检查情况   厅督查组对厅机关、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局、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运输(海员)工会、交通信息中心节日期间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督查,未发现公车私用等问题。高速集团公司在五一期间也组织开展了公车封存情况抽查工作。   五、厅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纪律情况   1、第十三期培训班:王万举(省公路局高建办独平高速五标)未准时参训,并未及时请假;贾忠进(交建集团贵州永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吴旭(交建集团贵州金黔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两人未遵照文件要求、重复参加培训。   2、第十四期培训班:刘开洪(花溪区交通运输局)、周启兵(白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周治波(黄果树交通运输局)、廖运华(水城县交通局)、汪明芳(金沙县道路运输局)、谢强(绥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五人未准时参训,也未请假。   对不遵守培训纪律的上述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重复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用责令由个人支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必须落实好两个责任,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深化“红线”、“底线”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四风”,防止反弹,始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作风、行风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