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华锋矿业王家寨煤矿非法使用林地案告破

23.11.2015  09:03
  2014年国家林业局中南卫星监测到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有200余亩林地被占用后,通知县林业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经查,纳雍县华锋矿业王家寨煤矿,系2013年4月完成厂区建设,属贵州省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也是纳雍县招商引资项目。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缺少征占用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林地64.71亩。于2015年1月15日,被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列为第一批省级督办案件。

接案后,毕节市森林公安局派员亲临纳雍县调查取证、督导办案。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判断,查清了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于2015年2月25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报请县公安局,对纳雍县华锋矿业王家寨煤矿法人迟某某刑事拘留。

2015年10月30日,国家林业局驻贵州专员办喻泽龙副专员一行5人到纳雍督办案件,要求纳雍县2015年11月20前必须结案,并对案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纳雍县森林公安局于2015年11月18日晚21时在贵阳将其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