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大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0.07.2015 17:02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黔东南州制定了《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将创建示范村寨作为开展活动的重点,要求每县必须创建一个以上的示范村寨,在统战、宣传、民族、文化、卫生等多部门的共建基础上,将示范村寨的选点与培育同全州开展命名文明乡镇村、民族特色村寨、小康示范村、民族文化进校园、“五好社区”的建设相结合,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黔南州制定了《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命名全州第四批创建活动示范点63个,推荐省级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6个;黔西南州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目标,重点打造10个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从十个方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如将安龙县栖凤办事处者跃村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民族文化传承和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全州推荐省级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7个;贵阳市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培育各级各类示范典型,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安排市级创建活动经费180万元,命名全市第四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65个,推荐省级示范单位39个;遵义市对全市108个示范点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将村寨和社区集中连片进行创建打造,实现创建活动阵地交叉、资源共享;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以开展“六进”活动为切入点,着力增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组织推荐一批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单位;铜仁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发展。协调全省十一个民主党派和省直部门扶持开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并将创建活动纳入各区(县)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进行考核,重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对创建的156个示范单位进行命名,推荐省级示范单位40个。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30.07.2015 17:02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