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对未参加2013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1)

14.07.2014  12:07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对未按规定参加2013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单位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对未按规定参加2013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请以下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以下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起3日内可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单位名称: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8131571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编号

1

贵州博联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黔B2-20050020

黔通罚字[2014]第5号

2

贵州丹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黔B2-20050047

黔通罚字[2014]第6号

3

贵州雨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黔B2-20090007

黔通罚字[2014]第7号

4

贵州世纪惠邦科技有限公司

黔B2-20090010

黔通罚字[2014]第8号

5

贵州金泉实业有限公司

黔B2-20090059

黔通罚字[2014]第9号

6

贵州创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黔B2-20100014

黔通罚字[2014]第10号

7

安顺尚承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黔B2-20110015

黔通罚字[2014]第11号

8

贵州信桥科技有限公司

黔B2-20110019

黔通罚字[2014]第12号

9

贵阳晟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黔B2-20130014

黔通罚字[2014]第13号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