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14“中央统筹资金”项目通过县级完工验收
10月10日,由荔波县水务局、审计局、财政局等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荔波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严格对照项目批复实施方案,现场检查工程实体,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查看内业资料,认真进行考评。经综合考评,验收组认为荔波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选址明确,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工程建成后落实了管护责任,使项目区内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对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及灌排、节水能力的逐步提高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荔波县2014“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分为项目县建设项目和维修养护项目2个。2个项目在施工中,我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执行,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行为。同时,我单位在监理单位监理基础上,各标段均明确了2名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并请州、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重点部位、重要隐蔽工程及时报请州质监站现场验收把关,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项目县建设项目于2015年8月15日全面完工,完成新建或改造渠道48条,长33.58km,新建倒虹管2条,长0.36km;修复渡槽1座,长30m;新建泵站一座;新建10m³蓄水池90口。维修养护项目,于2015年8月11日全面完工,完成新建拦水坝1座、山塘1座;新建提水站2座、管理房18m²/2栋;安装抽水泵2套、380V低压线路70.0m、电缆线70.0m;安装φ100mm镀锌压力上水钢管70.0m、安装DN50mmPE管1.45km;新建渠道1.60km。项目县建设项目工程初步决算完成投资939.93万元,维修养护项目初步决算完成投资86.01万元。该项目实施后,解决了玉屏街道办事处、甲良镇、小七孔镇、茂兰镇等1个办事处6个乡镇16个村民组共9437亩和甲良镇、小七孔镇、黎明关乡等4个乡镇5个村830亩灌溉用水问题。
供稿人:石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