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举行不动产登记首证颁发仪式
8月31日,绥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仪式在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事大厅举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董晓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张德清、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副主任韦泽波、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海峰,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达礼、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杨宁、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赵毅,中共绥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波,县政府办、县国土、住建、财政、林业、农业、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首证颁发仪式。
绥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北京新兴华安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房产、土地数据进行整合,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打下了坚实基础。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仪式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波主持,中共绥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淼致欢迎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董晓峰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绥阳县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并指出在以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会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但是相信在绥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克难攻坚,逐一解决。并对下步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要以服务群众为初心,规范登记程序,保护群众权益。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产、林地、草地等,将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第一个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绥阳县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草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征程,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对绥阳经济的发展也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供稿人:毕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