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大事记
1月15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翟春宝,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廖海泉,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王兴平一行到绥阳县考察枧坝镇污水处理厂。
2月2日起,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和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并联合到全县15个镇乡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
3月16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进企业宣传活动。
3月31日,蔡娜任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4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汝魁率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一行深入挂帮企业恒大电器有限公司和康发有限公司走访慰问。
4月14日,副县长肖怀罡带领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到蒲场镇西部汽贸园调研。
同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王兴平一行到绥阳县调研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4月21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赵继锋一行到绥阳县调研洛安江综合治理工作。
4月24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召开洛安江流域综合治理调度会。
4月25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蔡娜带领洋川、郑场、蒲场、风华四乡镇分管领导,环境保护局中层干部,洛安江综合治理指挥部相关人员一行19人赴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考察学习。
5月28日,县委书记王晓旭,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县长余航海,调研洛安江流域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同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县检察院、水利局开展芙蓉江汛期环境污染大检查。
6月4日,绥阳县召开环保工作暨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县委副书记、县长余航海作了重要讲话,并与十五个镇乡签订了环境目标责任书。
6月5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组织,县经贸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等14个单位参加,以“践行绿色生活”的主题,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7月9日,贵州省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徐浩到绥阳指导环境监测工作。
7月14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白天人、机关党委书记王兴平一行到绥阳调度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7月22日,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到环境保护局听取关于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7月28日,贵州省环境监察总局局长田获到绥阳调研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实施情况。
7月29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全体干部职工到包保区域开展“三创”工作宣传活动。
7月30日,绥阳县政协主席钟方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鑫率部分政协委员对该县政协2015年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环境保护局局长蔡娜对环境保护局所涉及的两个提案办理情况作了工作汇报。
8月11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赵继峰一行到绥阳调研生态创建工作。
8月21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一木炭加工厂违法生产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对该厂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绥阳县首例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
9月2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以“勿忘国耻 振兴中华”为主题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以此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9月11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三看三思”主题教育活动。
10月12日,2015年度绥阳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在县委党校开班。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蔡娜受邀到培训班就《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内容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
10月19日至21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评估组莅临绥阳,对绥阳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对照创建标准,专家组一致认为,绥阳县达到省级生态县的考核标准,通过技术评估。这标志着绥阳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11月9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召开精准扶贫工作专题会议。
11月16日,刘良华调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任党组书记。
11月16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由环保局局长蔡娜主持,并结合环保实际开展落实中央精神讨论活动。
11月19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蔡娜、局党组书记刘良华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一行到茅垭镇新乐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工作。
12月4日,绥阳县环境保护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对《宪法》、《新环保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了集中宣传,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全县人民环境和生态保护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12月15-16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省级生态县专家验收小组莅临绥阳,对绥阳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经审核,同意绥阳县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