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铁腕出击守住绿水青山

10.05.2017  13:57
 

  近年来,绥阳县加大环境执法与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县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守住了绿水青山。

  该县通过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网格化监督管理和双随机摇号执法制度,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环保部门还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有效手段,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严厉惩处和打击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违法犯罪行为。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违法现象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5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人,立案查处10家环境违法企业,共计罚款28万余元。

  该县依法严格征收排污费,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加倍收费,对低于标准一半的企业,进行减半征收排污费。该县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以前年度未批先建、未验收就投产的企业进行了再次梳理;对未经环评审批就开工、未通过竣工验收就已投产的5个建设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6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立案处罚。严把环评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否决项目2个。缩短项目评审时间,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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