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旅馆业管理实行网格化
23.09.2014 13:13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23日电 今年以来,绥阳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扎实开展旅馆业检查和整治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该局结合实际,成立了旅馆业整治的组织机构,建立网格,定人定点定时管理。明确辖区有旅馆业的派出所,其主要负责人是旅馆业治安管理和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和带领民警加大对辖区旅馆业检查和整治力度,每月两次检查整治,对发现有“黑旅社”的和未按规定登记上传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旅馆工作人员,加大查处力度。治安大队是全县旅社治安管理和整治的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其大队分管领导是督促指导的责任人,治安大队管理中队明确专人每天在网上巡查,查看全县所有旅社的入住上传情况,发现入住上传信息较差的,立即打电话督促。同时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定时不定时的对旅社的入住上传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性检查,凡发现未按规定登记上传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旅社工作人员,依法及时查处。治安大队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对一些流动人员稍大的区域是否有“黑旅社”采取走访调查和安排隐蔽力量的方式进行了解掌握,一旦发现非法经营旅社的情况,坚决查处和取缔。治安大队每年组织全县旅社负责人召开旅馆业治安管理培训会,提高业主自身管理和按“四实”要求上传旅客身份信息的能力。
通过网格化管理,全县查获旅社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上传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治安案件20件,处罚旅社工作人员20人;查获取缔“黑旅社”10家,治安处罚10人,全县旅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均设置了禁止黄、赌、毒的警示标志,贵重物品安全保管的提示和专柜保管落到实处,对涉疆涉藏和境外人员入住情况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意识增强了,旅社内部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罗林 石芝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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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4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