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21.01.2017  00:03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贵州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要求,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大交通、大枢纽、大节点、大网络、大物流、大旅游”建设,全方位构筑区际综合立体交通网、城际交通网络、城市交通体系、地区交通网络、物流体系,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批复还要求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