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确保12小时内受灾人员获助

26.02.2017  15:36

      日前,由贵州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起草的《贵州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下称《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设立了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将努力实现以下6项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新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6个,完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建立多灾种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救助综合调度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推动“贵州防灾减灾云”建设;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至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100%,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和教育水平明显提升。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综合防灾减灾十大主要任务,如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健全防灾减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等,同时实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隐患治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六大重点工程。(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