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黔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制定实施“绿色黔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是黔南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部署,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更加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为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根据2015年三年行动计划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县级实施方案,结合2016年2月14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大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讲话要求,已全面落实了2016年度亮点打造和“六大工程”建设任务。经统计,全州2016年度规划实施项目总数298个,亮点打造项目25个,绿化美化总任务面积要达78.62万亩,绿色通道、绿色水域建设长度要达639.12公里,其中:按工程项目分类,亮点打造1.66万亩、51.16公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2.20万亩、516.68公里,绿色水域护佑0.90万亩、60.04公里,绿色金山打造25.69万亩,绿色屏障构建43.00万亩,绿色城乡建设7.77万亩、22.80公里,绿色矿山建设0.03万亩;按实施土地类别分类,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17.18万亩、15-25度重要水源地坡耕地8.08万亩、撂荒地3.41万亩、其它农用地3.49万亩、宜林地36.40万亩、灌木林地4.68万亩、疏林地1.67万亩、其它(建设用地、水域等)地类3.71万亩,绿色通道建设长度548.28公里、绿色水域90.84公里。年底全州森林覆盖率达57%以上,将进一步为确保“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美丽黔南、花海人间,最美乡村、四季公园”和“生态之州、幸福黔南”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的高度重视下,计划的实施已明确责任人、责任分工和各工程项目作业进度计划。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2015年度已设计但还未完成任务的各县(市、区)要抓紧实施,并加强抚育管理;二是各县(市、区)要认真核对上报的2016年度高速公(铁)路沿线可视区绿化任务,查缺补漏,将高速公(铁)路沿线可视区宜林荒山、坡耕地、撂荒地全部纳入2016年度造林绿化设计,并务必于2016年4月20日前向州绿建办报告;三是各相关部门继续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力度,争取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向中央、省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绿色黔南建设;四是各县(市、区)要认真调度和分析工程进展情况,实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各州直包保部门切实履行包保责任,强化包保督促和指导,为顺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阶段、年度和总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