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中小学停课

06.01.2016  09:33

东北网1月6日讯 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是大庆这座城市始终不变的追求。

去年,在全国各地发出一阵阵“”怨声时,大庆却取得了优良天数319天的成绩。

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需要正视问题。近年来,由于频繁受到静风、逆温、低气压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影响,我市重污染天气过程有所增加,秋冬交替时节和采暖期尤为严重。据最新公布的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优良天数虽然比2014年多一天,但是污染物年度均值却比2014年略有升高,出现了30个雾霾天,保卫蓝天仍然需要不懈努力。

为了尽快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尽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编制了《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中称,今后若遇重污染天气时,将启动预警和相应的响应。

启动预警前提是空气质量指数≥201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那么什么是重污染天气呢?据了解,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是根据首要污染物(PM10、PM2.5、SO2、NO2、O3、CO六项指标其中一项)浓度换算得出的,50及以下为优,51至100为良,101至150为轻度污染,151至200为中度污染,201至300为重度污染,大于300为严重污染。

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

重污染天气分3个预警级别

重污染天气分为3个预警级别,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分别用黄、橙、红颜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连续2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AQI为201至300之间)天气时为Ⅲ级(黄色)预警;连续2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AQI为301至500之间)天气时为Ⅱ级(橙色)预警;连续12小时及以上发生极重污染(AQI大于500)天气时为Ⅰ级(红色)预警。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未来12小时、24小时、48小时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因沙尘暴、臭氧、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予以说明。

Ⅲ级和Ⅱ级预警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信息;Ⅰ级预警将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对污染源在线数据实施24小时监控,增加对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频率。

红色预警启动幼儿园中小学须停课

对应预警级别,我市将实行三级响应,当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当发布Ⅱ级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当发布Ⅰ级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建议性和强制性措施。

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使用;建议公众停止大型户外活动等。

强制性措施: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排污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检查燃煤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企业;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预定的限产措施(三级),对中直企业进行驻厂监察,必要时协调省电力部门降低我市机组发电调度(一级、二级)。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施工工地扬尘规范化管理,监督中心城区(三级)、市辖区(二级)或全市行政区(一级)内停止土石方、道路挖掘和拆除工地施工。

市城管委负责道路清扫、洒水的时间和频次,严查拉运砂石、物料等易扬尘车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级);监督供热企业在保证居民室温达标的前提下,实行锅炉低负荷运行(一级、二级)。

市公安局负责公告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禁止进入相应区域范围行驶,严查未按公告执行车辆;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并严查未按公告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级、二级)。

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进行抽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企业从严查处(一级、二级)。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及中小学停止课间操、体育课、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二级);通知幼儿园及中小学停课(一级)。

市气象局负责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采取人工降雨(雪)措施(一级)。

全市各县(区)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在全市统一部署下,组织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