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至望谟高速使用林地获国家林业局批准

12.06.2016  16:52

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横7纵8联”中“第六横”组成部分,项目符合国发2号文件精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的主要批准文件已获得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同意,各项立项依据充分。该项目在经过黔南州、黔西南州、罗甸县、望谟县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下,项目使用林地相关申报材料于3月底报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林业厅窗口,经窗口工作人员按流程对项目批准文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场查验表、各级初步审查意见、现场公示、主要建设内容、用地情况、林木采伐情况、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补偿依据、补偿费用落实、使用林地定额、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重点野生动植物、是否存在未批先占等违法使用林地等情况进行一一审核后,认定项目上报材料齐全,符合使用林地条件。后经省林业厅再次复核无误转报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批。近日,该项目使用林地手续顺利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

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罗甸县布苏枢纽互通,接在建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与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十字交叉,终点止于望谟县坝善,接在建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并与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十字交叉,该项目不仅使“第六横”贯通连接,并与邻近相关高速公路纵横交叉,形成我省南部重要的东西横向通道。目前,罗甸至望谟通行主要以S312省道为主,其道路技术等级低,坡陡、弯急、安全隐患大,街道化严重,导致交通事故和集贸时段堵塞现象时有发生。项目的建成,将大大缩短罗甸至望谟的路程,减少通行时间,有效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沿线的资源开发、引资开发和区域合作,促进滇黔桂石漠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十分深远而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