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再次审定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8.11.2014  18:56

  11月26日,《贵州省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审定会在省民宗委召开。省民宗委副主任左朝刚出席会议。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和贵州民族大学专家学者16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文稿经过专家多次改稿、审订,已基本成熟,通过审定修改后,可正式定稿。

  会议指出,今年8月14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授予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函》,明确从2014年起,授予贵州省民宗委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负责全省民语翻译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这是民语翻译职称工作在深化改革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将更加有利于全省双语人才特别是民语翻译专业人才的培养。新评审条件的出台,表明贵州民语翻译职称评审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形成。

  会议确定,《贵州省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由省人社厅和省民宗委联合行文。

  为切实推进贵州双语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民语翻译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好服务于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强培养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切实做好双语服务,从去年开始,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省民语办起草了《贵州省翻译系列民语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