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遇色诱嫖娼不成被抢劫难启齿谎报案情

12.06.2014  11:51
一名六旬老汉几天时间内两次到派出所报同一个案子,称自己被人抢劫,但是,两次报案叙述的细节却截然不同,到底哪一次报案所说的案情是真实的?

  第一次报案:

  被人以做工为名骗到偏僻地段抢劫

  2014年4月30日,陈老汉到黔灵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做工为名诱骗到一偏僻地段实施抢劫,被抢走现金3000多元。

  据60岁的陈老汉说,4月30日早上10点左右,他从紫林庵某单位领到3000多元工钱后,准备再到花果园去领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工钱。他步行到松山路口时,一名陌生妇女迎面走上来对他说:“你是不是贴地板砖的?”“是的。”老汉回答。“那我带你去贴地板砖的地方看看。”该妇女说。

  随后老汉跟着这名妇女走到了营盘路一民房门口,妇女打开了一间小屋的门,老汉从外面看不像是要贴地板砖的,感觉不对劲,想转身离开。

  这时,这名妇女却突然变脸,恶狠狠地对他说:“你就这样走了,不拿钱你就别想走!”随后就抓住老汉,与他抓扯起来。接着,门外又冲进另一名妇女和一名壮汉,三个人压着老汉搜他的身,将他裤兜里的3000多元钱抢走,老汉这才得以脱身离开。

  第二次报案:嫖娼不成被抢劫

  5月9日,陈老汉再次到黔灵派出所报案,他说4月30日自己谎报了案情。“因为我觉得去嫖娼没嫖成,反被人家抢了钱很丢脸,于是我就说了假话。

  陈老汉说,真实的情况是,4月30日早上10点钟左右,他在头桥松山路路口遇到一名妇女,该妇女主动靠近他问他要不要“玩快餐”,老汉明白是指卖淫嫖娼,讨价还价一番后,就跟着该妇女走到营盘坡上偏僻处一间小屋里,哪知一进房,该妇女就凶巴巴地要他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抓扯中,门外又冲进来一个高个子妇女,二话不说就开始摸老汉的口袋。由于老汉拼命护着口袋,两名妇女一直都没有得手。

  此时,又闯进来一名壮汉,一边口出威胁,一边几下就把老汉打倒在地,三人在他口兜里抢走3000多元钱后,就往营盘坡下跑了。

  两名嫌疑人:专找身材瘦小的中老年农村男子下手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出动,很快就将抢劫陈老汉的两名女性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和丁某某抓获归案。

  据袁某某交代,丁某某和她是同伙,袁某某38岁,丁某某45岁,她们俩以卖淫为借口,对在头桥路段及其枣山路路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色诱抢劫。作案选择的对象往往是年龄大约在40岁至60岁之间的农村人,体型瘦小的。

  “这个年龄段的农村人被偷或者被抢后,可能顾及面子不会报警。找身材瘦小的是为了后期抢劫时好控制受害人。”袁某某交代说,她自己负责出去寻找作案的对象,丁某某负责在半路接应她,并跟随在袁某某的身后,在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时,她和丁某某多次用嘴巴咬对方的手和嘴巴。

  警方还查明,袁某某2008年1月22日因盗窃罪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丁某某2011年10月4日因卖淫被花溪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四日,2012年8月2日因卖淫被头桥派出所行政拘留四日。两名女犯罪嫌疑人还分别在2014年3月8日对44岁的刘某某、5月9日对50岁的周某某等实施色诱抢劫。

  云岩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丁某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6月9日,云岩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袁某某、丁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