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一季度考核工作有效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1.03.2015  13:57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31日电 3月上旬至中旬,水城县全面完成了一季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水城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部班子成员带队,组成水城县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组,对全县涉及项目及行政审批的机关单位和各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第一季度考核。

    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组分为2个乡(镇)考核小组和1个机关考核小组。乡(镇)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各乡(镇)组织领导、项目落实、集体经济实体创办、村集体收入、示范点建设及消除“空壳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察看,分别与两个村村支两委进行座谈,进一步传达省、市、县各项政策的同时,指导乡(镇)、村两级抓好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关考核组则重点针对项目资金扶持、安排部署等内容对21个项目及行政审批的机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了18个县直单位和移动、联通、电信3家公司。考核评分结束后,此次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县委有关领导将约谈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排名最后的3个部门单位和乡(镇)党委“一把手”,督促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通过第一季度的考核,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更加重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一方面,促使了项目资金以资金变股金的方式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经济实体办理手续更加顺畅,在税收减免等政策上将得到更多的优惠,提高了乡(镇)、村两级抓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深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对产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和以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发展工作的理解度和执行力。

    为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今年年初,水城县制定《水城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在10分的党建目标考核中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就占3分。根据村级集体收入增长过程,实行季度考核评分,考核分值将逐季度递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考核分分别占全年集体经济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分的10%、20%、30%、40%,对于今年年底仍不能消除“空壳村”的乡镇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分全部“清零”,同时,相关联系消除“空壳村”的责任单位的党建考核分值也要重扣。(赵音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