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师资培训和学生顶岗置换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相关中等职业学校:
随着省教育“9+3”计划实施,全省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中职教师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为进一步加强中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助推教育“9+3”计划实施,省教育厅决定对中职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培训。根据《2014年贵州省教育厅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和置换顶岗项目协议书》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一)培训对象:全省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不具备职业教育专业背景或专业素养不强的中职专任教师。参训教师须师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完成培训内容的学习。
(二)培训人数。此次共培训90人。其中,数控技术应用专业3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3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30人。进入2014年“百校大战”名单的中职学校开设有上述3个专业的,优先推荐教师参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14年9月8日- 11月7日(9月8日在省轻工职院报到),共9周计360学时。其中,第1周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有关职业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培训;第2-9周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三、培训机构和组织形式
(一)培训机构。此次培训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共同承担。其中,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省内一周的培训任务,并作为该实施项目的省级执行机构,负责此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负责省外8周的集中培训,并安排高年级学生到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进行顶岗实习。
(二)实施方式。该培训采取省内集中培训和省外集中培训相结合,参训教师在省内集中一周开展专业基础理论培训,再到省外进行为期八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培训。由承担省外集中培训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安排高年级学生到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进行顶岗实习。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1、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
2、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训练。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3、企业实践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
4、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实践观摩、小班教学和分组训练相结合,每个培训班30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选派工作,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的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要求,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在黔期间的食宿安排、安全保障、教学指导等工作。为保障顶岗实习学生在黔期间的安全,为学生购买顶岗实习期间保险。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培训需求,一方面要结合我省中职教育实际,切实优化培训内容设计,组建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一线优秀中职骨干教师构成的培训专家团队,增强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省内一周的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对接协调,做好参训教师和顶岗实习学生组织管理工作,为参训教师和顶岗实习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考核管理,考核成绩将反馈到学员所在学校,对成绩合格者,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颁发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察费、食宿费等)由省级师训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参训学员自理,凭培训通知及培训合格证书回派出学校或单位报销。
附件: 1.参训教师名额分配表
联系方式: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陈秀娟 王珂佳
电话:0851-8506030/8506040;
13885049108(陈)/13984101517(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郭长清 田立国
电话:022-88181521/28175613;
18622174899(郭)/18902002115(田)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任明勇
电话:0851-528355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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