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工福利”标准出炉 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

05.02.2015  19:12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5日电(杨勇)贵州“职工福利”标准出炉,明确了可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集体福利的细则。其中,春节慰问品金额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慰问品原则上以实物发放。

    2月5日,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还对其他具体开支项目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为参赛人员统一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适当奖励;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当地会议伙食标准;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省境内,原则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对优秀学员的奖励标准人均不超过500元;劳模、职工疗休养对象原则上住宿安排在全国各级工会创办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或酒店,以住宿地就地疗休养为主,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工会经费监管有三条途径。第一,工会系统内部和政府审计监督。经费使用首先要经过省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年度预算,然后报省总工会财务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并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受上级经审、财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审计。第二,严格实名制。以帮扶资金为例,每一笔资金和物资的发放都要按照实名制要求,注明帮扶对象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状况、帮扶金额等信息。第三,社会监督。建立全国联网的档案库,并进行张贴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