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大“减负” 责任再加压

26.03.2015  11:10

截至3月中旬,福建省10个市级纪委和83个县级纪委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达95%以上。

随着“减负”的推进,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给监督责任加压的效果也初步显现:今年前两个月,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1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5.54%;查处厅级干部案件8件,同比增长300%;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5人,分别同比增长12.9%、516.7%。

去年11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在完成第四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的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市级纪委督促所辖县级纪委抓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强调要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解决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发散、战线过长的问题。

在此轮清理中,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围绕主业、能减尽减”的要求,对有明确要求的、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以及虽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保留,其他的尽可能一步清理到位,把不该管、管不了的交给职能部门。

据了解,经过清理,福建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大幅减少。与未开展清理时相比,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04项减至10项,精简95.1%;10个市级纪委从1686项减少至78项,平均每个市级纪委保留7.8项,精简95.4%;83个县级纪委从14617项减至637项,平均每个县(市、区)保留7.7项。

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同时,福建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在机构、编制、人员“三个不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适”,增加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的比例,调配人员、集中力量抓好主业。调整后,该省市级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和人员均分别占总机构数和编制数的65%以上。

在深化“三转”中,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加减法”,在“一退一进”之间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1月,福建省纪委印发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两年来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履职定位,及时纠正一些不符合“三转”要求的问题,转变方式方法,力求真转、实转。

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约谈、督促检查、述责述廉和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耕好“责任田”。

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也不断加大。前两个月,省纪委共立案7件,同比增长133%;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数量也逐步增加,共立案466件,同比增长39.1%,其中南靖县纪委立案件数同比增长75%。(记者陈金来 通讯员 杨雅荣 张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