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联合召开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工作会议

02.08.2016  19:37

2016年7月28日,在省财政厅622会议室,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召集注册地在贵阳的有关水电发电企业,就进一步加强库区基金征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16〕100号)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各水库发电企业库区基金征缴情况,各水电发电企业就库区基金上缴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进行了汇报,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就进一步加强库区基金征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库区基金是支持实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库区遗留问题等的政府性基金。当前,我省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必须确保库区基金“应缴尽缴”,有力推进水库移民脱贫致富,实现水库移民全面同步小康。

二是各水电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黔财农〔2016〕100号)文件要求,抓紧清理欠缴库区基金,制定还款计划,在2018年年底全部补缴入库。

三是从2016年第三季度起,库区基金征收工作将实行季度通报制,对各水库发电企业每季度上缴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期上缴的,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将印发书面催缴通知。对多次催缴仍不上缴的,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罚。

四是省财政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将根据各水电发电企业库区基金清理报告情况,组成调研组,对库区基金征收中存在的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完善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