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为能源运行新机制赋能 打造贵州经济发展优势
记者从4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重点采取六项措施,加快构建煤炭火电水电紧密联结新机制,夯实煤炭工业发展基础,打造电量供应充足、电价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发展优势。
科学建立水火发电权交易机制。以枯水期水电发电量作为水电发电基数,超基数部分作为水火发电权交易电量。在天然来水较好时,水电通过向火电购买发电权,弥补火电权益损失,火电获得发电权收益用于汛期增加电煤储备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煤炭企业生产和工业企业降低成本。
建立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组织煤电双方按照电煤需求量的100%签订中长期合同,合同价格实行每大卡7至9分的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由煤电双方根据市场机制协商确定,稳定煤电双方市场预期,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建立完善电煤储备制度。实行基础存煤+季节存煤+应急存煤,按照基础存煤不低300万吨并长期保持、季节存煤400万吨、到11月底存煤不低于700万吨进行储备,起到了电煤市场稳压器、蓄水池的功能。
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基本实现大工业用电均衡直接交易,2018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4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6亿元。
强化政府对能源工业的调控能力。推动能源领域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组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增强对煤炭、水电、火电的政府调控能力。到2020年两个集团控制的煤炭产能、电力装机将达到全省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以后占比还将继续提高。
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改造,大力实施煤矿瓦斯、矿井水、煤矸石三利用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四项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记者 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