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自发自还”首单落地 启动地方政府举债改革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首单于23日招标发行。发行总额148亿元的“广东省政府债券”,成为国内首单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此举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政府举债改革正式启动。
这是中国首次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规范地方无序举债行为。
广东领跑地方债“自发自还”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宣布,广东省成为全国首批自主发行地方债的省份。招标信息显示,6月23日招标发行的广东省政府债共计148亿元人民币,期限包括五年、七年和十年。
其中,与期限对应的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9.2亿元、44.4亿元和44.4亿元。记者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了解到,上述三期债券的中标利率依次为3.84%、3.97%和4.05%,这意味着,首单自发自还地方债认购情况总体趋稳,招标利率略低于市场预期。
地方“自发自还”举债试点的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政府举债“阳光化”改革步入正轨。“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有助地方政府债务增加透明度,使债务显性化,是给政府打开正规的融资渠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巡视员魏加宁说。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借助地方融资平台举债。从2009年起,国内试点地方政府债券,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财政部信息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债发行额度4000亿元,但由地方自发自还“自主发债”尚属首次。
此外,据财政部此前宣布,除广东外,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自主发债的省份还包括上海、浙江、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共计十个省区市。随着试点首单落地,其他省份自主发债也将在近期启动。
政府举债“阳光化”改革启动
根据审计署数据,截至2013年6月末,我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此前银行贷款是地方举债的主渠道,而发债主体主要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此外不乏国企、事业单位等。”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政府债券首次引入信用评级,是此次“自发自还”试点的重大突破。根据我国首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截至2013年6月末,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0165.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3%。债务规模位列各省第二位。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首单自发自还地方债获得AAA的高信用评级。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目前已发行城投债中AA及AA+评级比重最大。这意味着本次发行的政府债券偿还能力较强。
多数业内人士看来,改革预示未来地方债发行将走向更为规范的市场化探索。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介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普遍做法,如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地方政府债券在其财政收入及债券市场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不过,在地方政府预算尚无硬约束的情况下,如何给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仍是挑战,阳光举债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
有望约束地方债务风险
专家认为,“自发自还”地方债体系的建立,相比以往地方债采取了更为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有助于防控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债务风险。
“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是允许地方独立发债的决定因素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去年以来,我国一些省市发布了对本级或下级政府负债的上限规定。比如,安徽规定债务率超过100%且下一年度偿债率超过20%的地区,不得新增债务余额。浙江、广西等地也有类似规定。
“这些情况都表明,地方政府于加强自我约束方面已在做比较严肃的努力。”马骏指出。
上海一家商业银行交易员表示,尽管此次广东省发债获得高信用评级,也并不意味自发自还试点门槛放松。在打破刚性兑付、提倡市场信用的背景下,特别是一些经济实力不强的省份,如果债务高企,也将遭遇低评级、难发行。
比如,此次试点的10个省份中,有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浙江、广东等,也不乏中西部地区,因此发债的利率水平有望拉开差距。“在法制化、市场化框架下,从评级到资产负债表将形成市场约束。借助公开发债公众也有了知情权,有望通过建议权、监督权问责。”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记者杨溢仁 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