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己人开刀”是严惩“灯下黑”前奏曲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将近期有关地区查处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了公开曝光。(6月24日 人民网)
不久前,中纪委作出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曝光”的决定,今天,中纪委网站就曝光了5名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的典型案例,这是首次对违反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的曝光,是“向自己人开刀”的深刻表现,无疑体现了反腐“零容忍”和“言必行、行必果”的果敢,更彰显了中央严治“灯下黑”的决心和态度,确实值得点赞。
众所周知,纪检监察干部与法官、检察官一样,由于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公众视为特殊公务人员。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奋战在反腐斗争的第一线,被群众亲切的称为“打虎英雄”。
然而,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持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诱惑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了,一些意志薄弱者、心怀侥幸者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渐渐地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了贪腐的“敲门砖”。在纪检干部队伍中,办人情案,关系案者不在少数,有的更是干起了为查处对象牵线搭桥、通风报信的勾当,给贪腐者当起了“传话员”“保护伞”,进而结成利益同盟,纷纷走上了贪腐堕落的道路。
不久前,王岐山同志曾提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要防止队伍内部出现“蛀虫”,要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应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中央纪委监察部也在机构改革中增设纪了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为了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昭示了严治“灯下黑”强有力信心和举措,让心存侥幸的“害群之马”闻风丧胆、不敢造次。
十八大以来,中央接连出重拳下猛药,老虎苍蝇两手抓,反腐成效斐然,严治“灯下黑”更是彰显了反腐“零死角”,把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了纵深,确确实实值得赞一个。
古谚亦有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窃以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把人民的权力用在为民谋利、替民解忧上,敬畏权力,谨慎用权,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方能塑造出纪检机关干部自身的公廉形象,赢得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