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遴选工作的函》的通知
黔教办函〔2015〕9号
各有关单位:
近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01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将该文转发你们,请按照《选派办法》、《申请受理说明》、《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请登录 www.csc.edu.cn/ 查询)做好组织、推荐及选拔审核工作。
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为推动省内高校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工作,今年我厅继续委托贵阳医学院承担此项目咨询及受理申报工作。申请人须于2015年4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送贵阳医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理时间:2015年3月20日-4月8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受理地点:
(1)大学城受理点: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行政楼8-10室,邮编:550025。
(2)贵阳市区受理点: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老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8室。
(3)邮寄地址: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行政楼8-10室,邮编:550025。(请注明“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
三、联系人:王超、龚敏,联系电话:0851-88416083、88416081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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