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县城周边山体亮化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 YG-SG-2015-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波县县城周边山体亮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荔发改[2014]1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波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荔波县城周边山体。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模为长3公里,宽50米山体亮化工程
工 期: 180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详细地址)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14时 00分(暂定时间),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 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
3、本项目主要由中标单位垫资修建。
4、如果报名家数不超过7家(含7家)或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的家数不超过7家(含7家)时,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荔波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荔波县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D栋302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莫学新 联系人:赵爱喜
电话:0854-3615551 电 话:
0851-85815876
传真: 传 真: 0851-85815876
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9年12月17日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