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教育系统现塌方式腐败
荔波教育系统现塌方式腐败
教育局局长、副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被撤职,多位校长被立案审查
近日,荔波县纪委通报一起系统窝案,多人被追责问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荔波县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的原县教育局副局长、荔波县高级中学校长陈汉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贪污公款的原荔波县朝阳中学校长姚必稳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荔波县纪委在调查中发现,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杨勇在任荔波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原教育局副局长、荔波民族中学校长陈汉东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原教育局副局长、荔波第二中学校长周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校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韦启瑜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原教育局副局长、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姚殿珠工作失职受到记过处分,以上4人均为教育局党组成员。此外,原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副局长李典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教学设备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辖内8所学校校长及学校中层干部10人违规收受礼金和向他人送礼金、学校学生食堂虚假列支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款、收受教辅资料供应商返点款、存在私设“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等问题被立案审查。
同时,还发现杨勇在任期间还存在向领导干部赠送节日礼金、收受下属节日礼金等违纪行为。包括杨勇在内,县教育系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共计22人,其中:局班子6人(其中3人兼学校校长),学校校长8人,中层干部11人。
教育系统的多人违纪,反映的不仅是师德师风问题,更是教育主管部门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失职和不作为问题。杨勇作为教育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对教育系统疏于监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制度存在较大漏洞,对教师干部队伍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重业务轻管理问题严重,导致教育系统发生多人违反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荔波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负有主体责任。而杨勇作为教育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面对系统内多名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没有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大搞一团和气,只栽花不种刺,不负责不担当,系统内存在如此严重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荔波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吴文珑)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