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委回应举报:华南忍冬1977年就被归类为山银花

13.08.2014  00:14

  今天下午6时,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出《关于金银花、山银花分类有关问题的说明》,称早在1977年,《中国药典》即在金银花标准中,增收三个植物来源,将华南忍冬(南方产金银花)归称为“山银花”。

  这份声明称,因关注到网络上一些质疑消息,特对有关专业问题做出说明。所称“质疑”,是针对今日湖南省纪委官员陆群@御史在途在新浪微博实名举报国家食药监管局前局长邵明立,在2005年指示国家药典委在《国家药典》中,将南方金银花改名为“山银花”一事。

  陆群的实名举报,在短短几小时内就引发网络热议和媒体报道。

  国家药典委在声明中介绍,“金银花”作为药名首见于南宋的《履巉岩本草》。《中国药典》自1963年版开始收载金银花,1963年版《中国药典》规定供药用的金银花植物来源只有一种,即忍冬科植物忍冬的干燥花蕾。1977年版《中国药典》在金银花标准中增收了其他3个植物来源,分别是山银花(华南忍冬)、紅腺忍冬和毛花柱忍冬。经查当年的药典技术档案,由于刚刚结束“文化大革命”,药典工作属恢复初期,新增的三个来源未能找到支持其收载入药典的相关研究资料。

  鉴于实践中金银花、山银花药材在药用历史、来源、性状、化学成分等方面的差异,经过专业委员会审定,2005版《中国药典》将金银花和山银花分列进入药典目录。金银花是忍冬科植物忍冬的干燥花蕾。山银花有四种,即“红腺忍冬”、“华南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

  对于陆群举报中直指的“2005年,由国家食药监管局前局长邵明立导演的金银花改山银花闹剧”,国家药典委解释称,2005版《中国药典》颁布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文并通过多种形式要求实际使用金银花或山银花的企业应在处方中予以明确标示,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获得准确的药品信息。同时,为了引导种植者合理种植,一些产区媒体曾做了相关科普知识报道。(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