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获批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地区

22.05.2017  11:44

摘要: 5月11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批复,贵州省和天津市两个省市新增为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地区,将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    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旨在通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推……

5月11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批复,贵州省和天津市两个省市新增为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地区,将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

      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旨在通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创新主体对专利代理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专利代理行业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在改革试点期间,贵州省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从加强专利代理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和行业监管等方面推进专利代理行业改革深入开展。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含省外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达到30家,拥有专利代理资格人员达到300人以上,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0家以上。通过开展试点,有效积聚各方面的政策和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着力突破我省专利代理人队伍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等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专利代理人队伍规模扩大,素质提高,专利代理机构发展水平提升,有效缓解供需矛盾,满足各类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专利代理服务需求。

作为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地区,贵州省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及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等方面将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支撑,可享受下列优惠扶持政策:

一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分数优惠。在试点期间,贵州省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享受下浮一定分数优惠,确定贵州省合格分数线,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在贵州省执业的区域专利代理人资格。根据此项政策,2016年贵州省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中,已有17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

      二是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条件优惠。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的人数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3名降为2名。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在符合其他规定的情况下,不超过1/5的股东可以是年满十八周岁、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

专利代理行业改革,将释放专利代理行业市场活力,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科学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科技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