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06.05.2015  12:12

各有关单位:


  近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亚〔2015〕9029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人员赴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相关机构留学.现将该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5月1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受理地点:


  请各单位申报人按照文件要求于5月13日前将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行政楼8-10室受理点.


  三、联系人:龚敏、王超,联系电话:0851-88415083、88416081.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联系人:龚敏、王超      电话/传真:0851-8416083/8416081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