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车裸奔谁来监管
无需证照、无需保险、无需挂牌,但它可以跟机动车一样,车内方向盘、进退挡、油门踏板、刹车踏板、安全带、近远光灯一应俱全……近日,兰州街头一种外形小巧,颜色绚丽的小型四轮电动车令不少市民驻足观望。经记者调查,这种四轮电动车被商家冠以多种名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低速四轮电动车”、“高档四轮电动小轿车”、“电动轿车”等名称。虽然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受到一些市民青睐,但是它的安全又由谁来监管呢?
A
调查
无牌照“萌车”乱窜街头
很多人发现,一款款身形娇小,可容两人或四人乘坐的低速四轮电动车“现身”我市街头,成了好多人眼中“萌车”。这种四轮小型车快速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的在车牌处贴有“老人代步车”字样,有的索性贴个生产厂家的标签当“车牌”用。“四轮电动车满街乱窜,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市民胡先生说,这些电动汽车未挂牌照,而且在道路上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乱行乱窜。这不但影响行驶的车辆,还存在着道路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在市区各个路段进行了一番调查,大街小巷随时都能看到四轮电动车。记者注意到,这种四轮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变道,并且不打方向灯。就在记者四处找寻四轮电动车时,一辆白色电动四轮汽车进入了记者视线。这辆车也没有挂牌照,一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会又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随意变道,根本不顾其后方行驶的车辆。在广场东口,这辆四轮电动汽车的驾驶人看到来往车辆较少,便直接闯红灯,险些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擦碰。
“比起两轮电动车,既安全又舒适,挺好的。”一名购买了四轮电动汽车送孙子上学的老人告诉记者,这种车辆不仅能遮风挡雨,还省很多费用。另外,最大的好处是驾驶这种电动汽车不要驾驶证。12月21日,记者在盐场堡还碰到一送快递的年轻小伙驾驶电动车。他说,以前用敞篷电动车送快递,冬天冷时受不了,后来发现这种电动车既便宜,又能挡风遮雨,于是就买了觉得很实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摩的”司机也“鸟枪换炮”用上了四轮电动车。
为了搞清楚电动车的来路,记者暗访了段家滩某大型摩托车市场。在市场内,各个店铺内排放着整齐的四轮电动汽车,颜色各异且造型各不相同。记者注意到,这些四轮电动汽车样式与小轿车差不多,但体形相对小巧玲珑,长约2米、宽约1米。里面座位分为前、后两排。车内仪表盘上,显示最高时速为100多公里。车中有前进挡、后退挡和空挡。
该店另一名销售人员说,四轮电动汽车适合老年人驾驶,方便接送孩子上学。有很多人用它载客跑“黑车”呢!“没有牌照可以上路吗?”对于记者的疑问,这名销售人员说,这种车不用上牌上险,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此车上牌上保险,也不用驾照,开出去就能上路,交警从来不管。
B
问题
法律法规空白监管出现盲区
在天水路十字执勤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他们看到好多电动汽车在街上乱窜,违章行驶,但是这种车无牌无照,只能口头教育。有次,他拦停了一辆电动汽车,驾驶员称他开这样的车是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没有规定他驾驶的车不能上路,说得他哑口无言,只好放行,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随后,记者来到东岗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该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是所有四轮电动汽车都能上牌照,而许多杂牌的电动汽车就不够上牌的资格。“没有牌照,且没有上保险,这样很危险。”这名工作人员说,不能上牌照的车辆,也就购买不了保险,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将无法理赔,车辆驾驶人自己承担责任。另外,最让他们担忧的是,这种电动车有的时速能达到80公里/小时,像这样的时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这些车辆又没有牌照,且没有驾照,若肇事逃逸,加大了交通逃逸的查处难度和事故处理难度,所以令他们很头疼。另外,据他了解,购买四轮电动汽车的市民多为中老年人,无证驾驶者居多。此类驾驶人由于年龄较大,又无驾驶证,且大多未接受过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缺乏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抢占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交通工具,均纳入机动车管理。但对于四轮电动车,市公安交警支队东岗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管所为车辆上牌,依据的是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只有纳入该《公告》目录的车辆才能上牌,而当前有关部门没有出台此类四轮电动车的技术和安全标准,该车型没有进入《公告》,由商家各立标准自行生产。由于不怕被拍照贴牌罚款,这种越来越多“裸奔”上路的四轮电动车,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还有,驾驶这种类型的四轮电动车上路,由于没资格参加机动车交通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将非常被动。
对于交警部门而言,因没有法律法规支持,在监管中出现盲区。这位负责人还说,此类电动车说它是非机动车吧,它的各项指标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说它是机动车吧,但又没有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目录中,上不了牌照,也无法上保险,所以这种车的身份比较尴尬,管理起来也存在困难。首席记者桑杰才让实习生马燕梅文/图
■呼吁
出台政策将四轮电动车“管”起来
2012年5月15日,北京市率先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但凡驾驶“老年代步车”就要先取得驾照。今年年初,山东、河南等地也出台规定,要求这类车的驾驶员取得C3照方可上路行驶,对“老年代步车”上特殊牌照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尽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电动四轮车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但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近年来越来越受到较多市民的青睐,其保有量也在逐渐增加。而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引发了相关管理部门和市民的关注,希望我省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这种四轮电动车的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