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即 新增30多万户纳税人

26.04.2016  15:29

人民网合肥4月26日电(刘甜甜 汪韬)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日前,安徽省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据悉,自2012年营改增试点以来,安徽省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负担160亿元,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决定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保障。据悉,改革试点全面推开,涉及安徽省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30多万户新增纳税人,加上原先“3+7”行业已试点纳税人,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将超过46万户,新增纳税人户数是已试点行业纳税人户数之和近2倍,新增纳税人实现的营业税收入占原营业税收入80%。

会议强调,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期准备工作中,财税部门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准备工作充分,各项工作都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以“工匠精神”把改革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做扎实、做精细。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落实到位,真正通过营改增试点,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这次会议还要求,在工作推进中,还要精心组织、精细实施。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和具体操作要求,全力抓好改革前的实施准备、改革中的有效运行和改革后的巩固完善,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社会知晓度。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试点政策,比如二手房交易等,要广泛宣传到位;注重部门协作,财税部门在全面做好改革准备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与试点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对重点企业要“一对一”帮扶,帮助企业理解、遵从税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改革;深入开展总结评估,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规范,及时推广,发挥试点对全省其他领域改革的示范、借鉴、带动作用。确保税制顺利转换,改革目标如期实现,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