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组织召开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工作联席会

19.12.2014  18:30

 

          2014年12月18日下午,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云在仁达饭店9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工作联席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了联席会议。

      贵州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4〕14号文件于今年2月份出台,根据文件第20条“省残联作为联席会议的协调部门,负责做好日常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全面了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研究解决”的要求,12月18日下午,由省残联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省残联副理事长陈健代表省残联就201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向联席会作了通报,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紧紧围绕各单位的工作职能作了发言,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工作建议。

      我省有残疾人254万,其中贫困残疾人118.7万,占残疾人总数的46.7%。从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来看,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仅为31%。陈健副理事长从省残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介绍了全面实施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残疾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情况,认真分析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介绍了2015年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打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了残疾人培训、就业以及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公务员局介绍了残疾人参加公务员招考录入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扶贫部门介绍了全省开展精准帮扶工作情况,提出了共同精准帮扶残疾人的工作打算,国资委就企业如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财政、组织、编办等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结合单位职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云在会上讲话,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结合全国残疾人的就业形势和我省残疾人就业状况对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就下步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要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促进《贵州省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实施方案》的开展;三是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四是落实部门责任,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希望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在2015年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残疾人参加公务员招考、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举办残疾人自强模范表彰活动、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涉及民生的残疾人精准扶贫、创办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园等工作,将《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