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5﹞1号)要求,我厅编制了《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组织初中、小学、教学点、农村寄宿制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学校修改,并于8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赵高毅,联系电话:85285378)
附件1:《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2: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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