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扩大融资规模 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06.12.2015  11:14

扩大融资规模 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解读

    新招实招——

    招数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贫困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存贷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宏观调控释放资金定向用于扶贫开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扶贫攻坚期内60家以上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10家以上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建立1家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招数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实施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小额“特惠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扩大扶贫龙头企业融资额度;降低贫困农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杠杆化运作模式;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招数三: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以创新金融产品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整合资金创设“贵扶贷”、“惠农贷”、“惠工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开发建设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着力解决“三农”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招数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探索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在贫困县的运用,支持打造电商与实体结合、线上和线下联动的乡镇商贸示范点,以商贸活跃经济、促进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招数五:加大其他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货币政策的支持力度,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合理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参数,支持贫困县法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实施金融扶贫或奖励政策,财政、税务部门对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贫困县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助农取款服务、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等工作进行奖励,并纳入预算;放宽支农扶贫监管容忍度。

    高端访谈:

    “四个着力”推进金融服务精准扶贫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龚雁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明确全省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作为《决定》的配套文件,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如何做好金融服务精准扶贫,明确提出2015年起,贫困地区新增贷款年均1000亿元以上,金融助推300个以上的贫困乡镇“减贫摘帽”、3000个以上的贫困村出列、200万以上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目标并部署了全面、精准的工作措施。

    扶贫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全省金融系统要按照“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投放”的指导思想,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在“精准”上下工夫,在“造血”上谋长远,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都真正扶到点上、根上,让金融扶贫能够“授人以渔”,激活“造血功能”,让贫困群体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走上可持续的脱贫致富道路,助力全省扶贫攻坚。

    《意见》是全省金融系统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做好金融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行动纲领,特别是在具体任务措施上突出了金融服务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省金融系统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第一是在“规模”上着力,重点向上、向外争取,特别是政策性银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扩大金融扶贫可用金融资源;第二是在“精准”上着力,突出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即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支持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农户效果好的合作社,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支持贫困户子女上学,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贫困农户的抗风险能力;第三是在“整合”上着力,重点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政策性担保资源,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健全金融服务扶贫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第四是在“保障”上着力,即注重政策配合、考核运用、信用建设、宣传引导,改善金融服务扶贫的外部环境。(田洋 郑理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