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官员行贿百万 受审时称已怀孕求减刑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报道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原副主任兼警校校长崔占君利用警校改造新建受贿百万元、获刑11年一案备受关注。昨日,该名行贿人孙水涉嫌行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孙水当庭表示认罪,但希望获得缓刑或减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被告人孙水(女,42岁)正负责深圳警校的部分拆迁工作,因拆迁进度问题,时任该警校行政科科长、工程基建办成员杨卫国与施工队发生纠纷,孙水便送给了杨卫国现金3万元,表示希望得到其关照。
随后孙水获知警校需重建,在一天中午,她来到时任该警校校长崔占君的办公室,表示希望崔占君能在招标过程中给与支持,并把50万元现金送给了他。
在警校工程招标前期,孙水得知无法挂靠第一组预选承包商去参与竞标,于是挂靠第二组预选承包商中的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三公司”)投标警校工程。其后的一天下午,孙水来到崔占君办公室,提出希望崔占君同意将警校工程项目放在第二组预算承包商中去招投标,并再次送给崔占君50万元现金。
崔占君收受上述100万元贿赂后,同意将警校建设工程进行拆解,从而可以选取第二组预算承包商招投标。其后,孙水再次找到杨卫国,希望他在具体经办工程招标方案、报送招标资料、警校讨论招标方式等方面支持拆分警校整体工程,杨卫国同意。其间,孙水再次分三次送给杨卫国现金1万元、2万元、10万元。
2007年初,孙水挂靠的中建四局三分公司成功中标,后由冼某成任法人代表的深圳市某城实业有限公司具体施工承建。其后,孙水从冼某成处收到的警校工程预付款中提取了1900万余元做好处费。
昨日在庭审中,孙水当庭表示认罪,但她表示,在知道侦查机关调查此事后,她虽在外地仍回深圳积极配合,认罪态度良好,有自首情节。孙水辩称,其行贿行为与深圳某城实业公司有直接关系,是单位行贿,不属于个人行为。庭审中,孙水还提交她怀孕7周的病历,希望以此获得缓刑或减刑。
法官表示,孙水行贿金额大,案情严重,不符合缓刑条件。针对其怀孕情况,将在对病例进行审查后再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