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个被列入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

20.03.2015  16:00

               

   2015年2月,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确定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将全国22个市、县列为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毕节市作为贵州省唯一列入其中。

  《通知》明确,毕节市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开展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财政扶持制度试点和完善森林保险制度五个方面开展改革试验示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示范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破解农村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在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要素流动为纽带,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创新林业支持保障政策,构建林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加速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为全国其他地区林业促农增收致富探路子、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