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个县市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27.05.2015  18:45

人民网乌鲁木齐5月27日电 (罗继娜)27日,记者从新疆商务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引领、促进创新和改革作用,特克斯县、阿克苏市、尉犁县、民丰县、库尔勒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喀什市、和静县、伊宁县、精河县、哈巴河县等12个县(市)被确定为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奎屯市为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试点市。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建立,新疆将构建农村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支撑能力,提高电商进农村的服务功能,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此外将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加大高层次电商管理团队和人才引进力度,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

延伸阅读:

构建网络平台实现资讯“零距离

商务部"互联网+流通" 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2万亿

泰州兴化、高港被评为江苏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农业部统筹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

商务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