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补植复绿”工作形成长效化

28.01.2016  15:32

1月27日,笔者从西秀区检察院了解到,为确保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森林条例》关于依法责令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人补植补种的有关规定,推动生态恢复性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该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向西秀区、开发区林业部门发送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的方式,成功建议西秀区、开发区林业部门依法责令违法犯罪行为人落实补植补种义务达30件。

笔者了解到,该院通过对涉林案件和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工作的分析和总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西秀区、开发区林业部门先后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制度》、《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衔接机制(试行)》和《关于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机制的试行意见》,对案件线索通报、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执法行动同步参与、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生态损失补偿机制适用范围方式、行政及刑事案件生态补偿措施、生态损失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及检查验收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不仅有效将“补植复绿”案件线索从“友情移送”转变为“依法移送”,而且还有效将“补植复绿”工作形成长效化工作。再是联合林业部门结合办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实际,将生态司法修复和行政执法修复有机结合,共同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该基地的建立不仅同时兼具宣传教育、警示示范的功能,还进一步推进了生态恢复性治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