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规章加强非煤矿山资源监管 最高罚款10万

21.11.2014  19:33

    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省将出台政府规章。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就《河南省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黄金、石油、天然气、盐、地热水外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浪费、破坏非煤矿山资源的,将由县级以上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经改正达不到要求的,将责令停产整顿。

    如果市民对这些规定有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12月15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也可点击“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网站首页右侧“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记者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