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
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开展第一阶段工作,为后续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自上级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进行分解细化,各业务部门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化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切实做到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任务有人领、落实有人抓、督促有人管,形成层层抓落实、上下无死角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确保上级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入脑入心。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部门组织学、全院集中学、党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孟建柱书记撰写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重要文章、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内容,并要求作好学习笔记。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干警撰写了心得体会,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上来。四是加强案件评查,确保案件从接手到移送(归档)全程公正、规范。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9日专门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会议,部署评查工作,对侦监局、公诉局、反贪局、反渎局2014年9月到2015年2月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对2014年省检察院组织“大摸底”评查的所有案件进行再评查,保证案件质量,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通过扎实开展第一阶段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院干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扎实,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